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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安全监察站
机构设置

 
 

站 长:负责安全站全面工作

副站长:负责综合管理科工作

副站长:负责监察科工作。

监察一科:负责道外区、平房区、宾县、方正、依兰等区、县的安全监察。

监察二科:负责动力区、香坊区、呼兰区、双城市、阿城市等区、县(市)的安全监察。

监察三科:负责南岗区、五常市、尚志市、延寿县等区、县(市)的安全监察。

监察四科:负责道里区、巴彦县、木兰县、通河县等区、县(市)的安全监察。

综合管理科:负责事故调查,塔机拆安队伍的资质审查,文明工地达标,组织安全新技术、新产品的实施和推广,安全培训工作。

办 公 室:负责财务工作、车辆管理、人事劳资、内业管理、文件发放、档案管理、企业安全资质证书及各种安全培训证的发放。